第四十七章 秦楼楚馆(2/3)

作品:《我是宋哲宗

口挂红栀子灯,不论晴雨,都用竹笠盖着。暗示里面“有娼姬在内,可以就欢,而于酒阁内暗藏卧床也”。

那时候瓢昌是比较没品位的做法,风流子弟一般更愿意追求那些高层次的姬女。宋代高档姬女的居处,“皆堂宇宽静,各有三四厅事,前后多植花卉,或有怪石盆池,左经右史,小室垂帘,茵榻帷幌之类”,布置得很是清雅,吸引了大批京城士子及膏梁子弟经常带着仆人、良马前来拜访,邀请姬女游宴。

有些“五陵年少及豪贵子弟”,在瓦舍勾栏中看到表演的姬女“有妖艳入眼者”,待演出结束后又“访其家而宴集”,给她们做红烧肉,大献殷勤。

在这些追求姬女的风流子弟中,有赴京赶考的士子,有未授官的新进士,有“膏梁子弟”、“五陵年少”,就是没有在职的官员。为什么?因为按照宋朝的立法,官员是不允许召姬买醉的。

宋朝青楼对所有的市民开放,只要您掏得出钱,但官员不可以涉足,官员自己也明白“身为见任,难以至姬馆”,他们若眠花宿柳,一旦被人揭发、弹劾,便可能受刑责或者丢了官职。

宋神宗熙宁年间,两浙路有三个官员,仅仅因为“赴姬乐筵席”,便遭黜责。当时乃王安石当政,王氏不爱女色,却有点贪恋权势,为厉行新法、打击异议,他曾不只一次用“扫黄”的办法来收拾政敌和异己,顺他者昌,逆他者瓢昌。

王安石有个同僚,叫做祖无择,是一位鲠直之士,有点“公知”的臭毛病,口无遮拦,曾得罪过王安石。

宋仁宗朝时,祖无择与王安石同为知制诰,替皇帝起草诏书。依宋制,知制诰草诏是有稿费的,当时叫“润笔”,王安石坚决不收润笔,将钱挂在翰林院的梁上,以示清高;但这笔钱却被祖无择毫不客气地取下来花掉了,“安石闻而恶之”。

熙宁初年,王安石当政,推行新法,自知民怨沸腾,便做了一首《咏雪》诗,来自我辩解:“势大直疑埋地尽,功成才见放春回。村农不识仁民意,只望青天万里开。”

祖无择听后大笑,出言相讥:“待到开时,民成沟中瘠矣!”因此王安石对祖无择怀恨在心,“乃讽监司求无择罪”,即暗中吩咐当检察官的亲信搜寻祖无择的罪证,务要将祖无择这个人搞倒、搞臭。

一些惟王安石马首是瞻的御史,便想方设法搜集祖无择的罪证,终于给他们找到一条:“祖无择知杭州,坐与官姬薛希涛通”。意思是说,祖无择在杭州当太守时,曾闹出瓢昌的丑闻,那个姬女叫做薛希涛。王安石当然不放过这个收拾祖无择的机会,马上安排人将祖无择关押起来审问,那个姬女薛希涛也被抓了,要她指证祖无择瓢昌。

薛希涛虽是风尘中人,却比许多男人都硬气,任凭办案人员严刑拷问,就是不肯指证祖无择,最后,“希涛榜笞至死,仍不肯承伏”。对祖无择的指控都查无实据,无法定罪。

王安石一派只好鸡蛋里面挑骨头,以祖无择曾使用公酒超标、乘船越制为由,“谪忠正军节度副使,不签书本州公事”。不久宋神宗又恢复了祖无择集贤院学士之职,但祖无择为避开王安石,自请分司西京(洛阳)御史台,临行前,还写了一首诗,诗的题目就叫做“诮王安石、乞分司西京避谗而去,因以述怀诗”。

王安石对付祖无择,当然有不可告人的“整人”用意,但我们也不能说祖无择受了冤屈,因为他在杭州时,确实与姬女薛希涛有“不正当关系”,而按宋朝法律,官员如果与姬女有私,也确实是要受责罚的。只不过祖无择很幸运,薛希涛对他一往情深,宁死也不出卖他。

如果祖无择不是官员,而是一介平民,那么即使他风流成性,天天狎妓买醉,夜夜眠花宿柳,官府也不可以此为把柄整他。

在祖无择那个时代,就出了一个有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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